東姑於1955年大選擊敗拿督翁後,崛起成為馬來社會和國家的領袖,帶領國人爭取獨立,比原訂的計劃提早兩年獲得獨立。
1955年普選,由於聯盟在選舉中幾獲全勝。東姑出任了首席部長。拿督翁是下沉了,仍未出局,他堅持領導國家黨準備再和聯盟決戰。
勝利後的聯盟,擺在東姑眼前有3個重要的問題和挑戰:
(1)如何爭取全面的獨立;
(2)如何面對馬共的問題及
(3)如何協調聯盟內部的不穩固合作。
針對第一個問題,東姑列下的議程是:兩年內(即1957年)全面自治,廢除英欽差大臣的否決權,只留下英國負責國防及外交政策,其餘權力全歸由馬來亞人負責;同時,聯盟矢言在59年後取得獨立。
英國殖民地大臣蘭諾貝爾(LennoxBoyd)並不同意訂下議程表,但他們不反對循序漸進,因為英國人在馬來亞有巨大的經濟利益,必須得到保護和妥善的安排。
不過,有一項政治態度的堅持影響了英國對聯盟的看法。原先,英國仍有一些擔心,東姑領導下的聯盟會對馬共採取寬大的政策,不符合英國人的意願,而對獨立的要求未做積極的反應。
可是,東姑率領代表團在1955年的“華玲會談”上,對馬共代表陳平提出的承認馬共合法地位未接納,而且採取較為接近英國的政策,改變了英國對他的看法。
當時舉世注目的“華玲會談”中,東姑堅持要馬共繳械,走出森林,雖有特赦,不過放下武器的馬共人員必須接受調查或受一定時期的拘留;同時完全否定馬共可成為合法政黨。
這種態度和觀點是符合英國人所堅持的,既然東姑可以領導自治政府提出大同小異的不妥協立場,也就對聯盟更加放心了。
“華玲談判”的失敗,是意料中事。在那個時候,馬共是不可能同意東姑提出的“ 特赦”條件。反之,這不意味著東姑的失敗,英國政府因而更積極地與聯盟談商獨立問題。它相信東姑即使爭取獨立成功,不僅不會背棄英國利益,同時會採取親西方政策。
就這樣,東姑在1956年1月18日率團到英倫談商獨立憲制協定,許多問題都在協商中迎刃而解;間中雖然面對華社的另一批憲制代表團,到英國爭取更有利於華人的要求(以劉伯群為首),由於不屬政黨代表,且未在立法議會中有代表權,聲音顯得弱勢。
換句話說,英國絕大部份同意聯盟的要求,以作為爭取獨立的條件,關於這個問題,英國所看到的是聯盟內已有華人代表,對於華團代表則不很重視。反過來,馬華已是屬於自治政府的一個組成部份(這也判定它與華團之間的矛盾在日後是糾纏不清的)。
在兩廂情願下,英國終於同意在1957年8月之前讓馬來亞成為獨立國,憲法的起草便成為至為重要的關鍵性工作,以作為權力轉移的基礎。
於是馬來亞在1957年8月31日正式獨立,是比聯盟的議程提早了兩年有餘。雖然這快速的步伐有些令政治觀察家意料之外,究其因是現實的英國人,已找到一個可以信賴的夥伴,可以付託權力的政黨,尤其是這批掌權者都是維護自由經濟,推行資本主義而否定共產主義者。
東姑正是這方面的代表人物,是以他的談判至為順利,這是拿督翁意想不到的結果。
高明的東姑,從打敗拿督翁到取信於英國人,不僅使拿督翁已完全失去反擊力量,善變的英國人更樂意與東姑合作。在他們看來,拿督翁已過時了。在馬來社會中的影響力逐漸式微。在華人社會中已不再是被認同的合作領導人,可以說,東姑已全面取代拿督翁的地位,崛起成為馬來社會的公認領袖。也是其他族群所接受的國家領袖。
儘管如此,東姑領導下的巫統,仍然給他帶來一定的壓力,那就是巫統要東姑不能對馬華的要求作太多的讓步,最明顯的是在教育和語文問題上,不能以華社的要求為依歸,沒有所謂列華文為官方語文的考慮。
馬華在當時的特定條件和約束下,在聯盟內也多數與巫統採取協商乃至妥協的態度。這使到馬華的領導人在黨內面對一定的壓力,更在黨外面對華社巨大的壓力。
在聯盟內是面對以林蒼佑為首的少壯派的崛起,林蒼佑在1958年擊敗陳禎祿成為馬華總會長,而向聯盟提出新的要求,其中最重要的是堅持馬華要分配到三分之一的席位,避免修憲動議在未獲馬華同意下,可以被提出,東姑採取了堅決的立場,造成他不久後與林蒼佑交惡,種下一連串的問題。
在黨外方面,又有以林連玉為首的反對派,從公民權到教育問題,都表達對聯盟的不滿。當然東姑的反擊是左右開弓的,一邊剪掉林蒼佑的威脅,逼使林蒼佑退出馬華);另一邊是使林連玉失去發言權(吊銷公民權)。
話說回來,東姑在爭取獨立,使馬來亞擺脫殖民地統治,並且提早實現,是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的,萬千的默迪卡聲響徹雲霄。這是東姑立下的一個記載在歷史上的功績。
正由於“獨立”大過天,其他的歧見便被暫時按下,不成為主要問題。
反觀拿督翁,自1955年嘗敗績,退出政治主流後,已是負隅頑抗,不再是東姑的威脅主力。這在1959年的大選中反映得最為透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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