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督翁離開巫統另創“馬來亞獨立黨”後,過了2年再改為“國家黨”;而巫統方面卻日益強大。
拿督翁組成的“馬來亞獨立黨”,在1952年的吉隆坡市政局選舉中,未能如期勝出,不僅大失所望,而且在政治上開始往下沉,難以探測未來。
但倔強的拿督翁仍然堅持自己的理念,基於他有強大的支持力量,仍在英政府“內閣”中擔任要職,是巫統所不能比擬的。
拿督翁另有一個優勢是:在75名委任的立法議員中,馬來亞獨立黨佔了30名。再加上英政府表面上中立,實則偏向拿督翁,因此在1952年隆市政局選舉結果對馬來亞獨立黨不利後,一些對付巫統和馬華的政策和措施漸漸出籠。
第一個對付馬華的是通過立法議會,禁止政黨從事福利彩票來籌款,以致馬華的福利彩票,於1953年被全面終止。
再有一個反擊是拿督翁直指馬華意圖將“馬來亞”變成中國的第20個省。此言一出,掀起軒然風波,華社紛紛討伐拿督翁出言不遜。馬華甚至在立法議會動議制止“ 內政部長”有此偏激言論,但在英政府議員的棄權下,以40票對9票挫折馬華的提案。
另一方面,巫統和雪州馬華於1952年隆市政局選舉勝利後,促成原本無心理準備的巫統新主席東姑阿都拉曼,也不得不思及擴大對外合作來打擊馬來亞獨立黨佔有的優勢地位。
東姑積極拉攏馬華的領袖倒向他一邊,陳禎祿暫時拉不動,轉向靜悄悄爭取陳修信(陳禎祿兒子)倒向巫統,以溶解獨立黨的力量。再進一步,東姑把陳禎祿也爭取過來,於1953年2月3日在吉隆坡舉行華巫兩黨合作會議,奠下兩黨正式合作的基礎。
英國不希望出現巫統和獨立黨的對峙局面,不久之後,召集了拿督翁,東姑阿都拉曼及陳禎祿等人在杜萊星甘住家舉行會議,希望三方面再合作,但會談失敗,拿督翁堅持解散聯盟,成員共加入獨立黨,不為東姑接受。
由於雙方各持己見,造成拿督翁按照自己的方式進行鬥爭,而巫統和馬華合作的聯盟,在東姑領導下,也以本身的方式鬥爭。
雖然在當時,獨立黨可以說在朝(因部長和州務大臣都是獨立黨人),巫統馬華聯盟可以說在野,沒有人在“內閣”中。此時英國看法有些不同,它雖親拿督翁,也不排斥爭取東姑與英國合作。
我們除了看到上述所提的獨立黨採取行動“懲罰”馬華“背棄”,轉向巫統外,在另一方面積極策劃下一個鬥爭方式和目標。
1953年4月27日,在與巫統談判不歡而散後,拿督翁召集了一個“國民大會”,以討論成立一個“獨立自由和團結的馬來亞”。
會議是在霹州務大臣拿督巴里馬武吉甘丁的住家舉行,出席的華人代表有連裕祥,楊旭齡和英國駐東南亞最高專員麥唐納,杯葛這次會議的是巫統馬華聯盟代表。這已清楚顯示巫統和獨立黨劃清界線。
事實上,當巫統和馬華合作時,東姑就發出明確指示,巫統黨員不能一腳踏兩船,若參加其他黨,將被開除出黨。
拿督翁全不理會巫統參不參加,他所號召的“國民大會”的工委會在同年8月提出下列建議,包括:
(1)聯邦立法議會選舉必須要等到各地市選舉,完成和擁有經驗後才舉行,即最早要在1956年底才能舉行。
(2)立法議員應擴大至90人,比原有的75人多出15人。
(3)只有少過半數的議席,在此“過渡時期”舉行選舉。換句話說,有一半以上的議員保留官委。
拿督翁當時有此想法,顯然是預見過早選舉,會對獨立黨不利,可能重演隆市政局選舉的結果,為此他主張即使聯邦立法議會選舉,民選議員也不能超過半數,否則會造成巫統在選舉中佔了優勢而壓倒獨立黨。
他原本計劃要在7年內,即1958年取得國家獨立,可是他後來的建議和言論,又改成在1960年才達致獨立國家。
不過,拿督翁的建議受到諸多抨擊,尤其是巫統更是大加討伐。
聯盟在一篇文吉中直斥此舉在開倒車;是否定人民在推進憲制的真誠權利。如果此議被接受,則會加強少數官僚的地位而確定了恆久的殖民地統治。
聯盟相信它會在選舉中得勝,對拿督翁的建議作毫不容情地反擊。
拿督翁後來態度稍為軟化,邀請聯盟加入他的努力,共同在“國民大會”中爭取獨立,拋棄歧見,可惜為時已晚,時間已在聯盟這一邊,不在拿督翁這一邊。
既然巫統不領情,拿督翁便於1954年將“國民大會”轉成另一個政黨,取名為“國家黨”(PARTINEGARA),用以取代“馬來亞獨立黨”。
拿督翁這一轉變,並沒有給他帶來好運,突出一個重要的歷史走向,那就是“國家黨準備走回馬來人的鬥爭路線(即使黨內有少數華人中委)”,不再如同50年代初期,堅持走門戶開放政策。
這裡頭有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:拿督翁氣憤馬華投向巫統,再也無需站在多元種族的立場說話。還有印度國大黨也離他而去,轉向加入聯盟,剩下就是絕大多數的馬來人需要爭取。
有人說他是開歷史倒車,並在中途改變立場。但對他而言,現實促使他要回到原來的鬥爭方向來,和日益強大的巫統爭一日長短。
說來夠諷刺的,是他一手創辦了巫統,又是他一腳把巫統踢開,到後來他的對手竟然是他自己創辦的黨。這或許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局面,但更大的悲哀很快又擺在他眼前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