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馬來西亞華人歷史 |
|
|
 |
|
 |
|
|
如果說,70年代初期,華團在華人團結運動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,那麼董教總
及校友會在教育課題上也作出努力,且一度再和馬華公會掛鉤。
1971年12月4日,董總、教總及馬華公會教育委員會主催“全國華校董教大
會”,這是繼1969年,董教總和馬華因獨大問題鬧分裂後的重新合作。總共有千
餘名來自東西馬的代表齊集雪蘭莪中華大會堂,熱烈的情況打破了自1953年8月23日
,董教總及馬華成立三大機構“教育委員會”所召開的任何一項會議。
陳修信在致開幕詞時,不同意把教育問題當成政冶問題,但認為三大機構必
須合作和相互諒解,以尋求一個相同的立場,爭取共同的目標。
大會由李金獅擔任司儀,其他致詞者有董總主席楊誠財、教總主席沈慕羽及馬
華教育委員會主席劉集漢。沈慕羽在大會上重申“今天的大會不是要與政府作對,而
是要與政府合作,共謀我國教育的發展”。
他同時指出,“華人效忠的是馬來西亞,不是中國或台灣”,“華校的課本皆按
照教育部的課程綱要編定。請那些把華校當作是沙文主義或種族主義的溫床的人,從此不必再猜疑了。”
大會通過多項重要議案如下:
(一)華小應繼續存在,並確保永不變質;
(二)政府應給獨中和私人學院物質方面的輔助和精神上的支持,以便為政府分擔教育責任;
(三)保留華校董事會的組織及其原有職權,這是對亞茲報告書建議取消董事會而作出的反應。
同時大會也通過宣言,要求政府保存華教董事部,保證華小永不變質外,也建議恢復高中
三會考使華小師資有來源,承認華文大學學位。
宣言說:本大會是繼1951年董教大會,1958年董教大會,1959年華文教育大會
後又一次全國華校董教大會,是具有歷史性意義的。當我們擁護馬來西亞語為國語
時,也希望政府發揚憲法152條的精神,保證各民族語文都有充份學習與應用的機會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大會並未重提獨大問題。個中因素可能是董教總和馬華之間的裂痕剛修
補,不便爭執。再者當時的注意力放在亞茲教育報告書,獨中前途和華文大學的學位承認
問題,也就按先後來處理了。
大會的議案和宣言多數未能取得效果,例如華校董事部的權限,恢復高三會考等均
未獲得修正後的亞茲報告書所接納。爭取承認南大與台大學位,也於1972年被教育部所拒絕。
在華小生存不受挑戰下,獨中發展已是華社當前急務,因之,籌款發展獨中的運動隨著開
展,形成了一股力量。這個運動不斷持續,尤其以霹靂州最為蓬勃,原因是霹州的獨中已面臨經濟困境。
|
|
|
 |
|